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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商 护商 助商——我市两级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综述

时间:2023-10-23 13:05  来源:贵港日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市两级法院立足“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靶向发力,以精准有力的暖商、护商、助商之举,帮助企业转“危”为“机”,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暖心和用心。

  “放水养鱼”静待“水多鱼多”

  “法官,我们已经将最后一期履行款汇进法院账户了,这3年来,非常感谢法院给我们公司喘息的机会,让我们成功渡过难关。”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接到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李某的感谢电话。

  2021年3月,某建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偿还多笔借款,相关债权人纷纷到法院提起诉讼。面对1300多万元的欠款,公司负责人李某向执行法官坦言,因公司受疫情冲击,大量货款无法回收,现已陷入债务“泥潭”。

  放水养鱼志在长远,涸泽而渔利在眼前。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一边是亟待发展的受困企业,如何妥善化解执行案件矛盾,激活营商环境“神经末梢”?这是法院受理涉企案件时必须直面的难题。通过调查,法官发现被执行企业仍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如果直接处置该公司的资产设备,不仅无法兑现全部债权人的胜诉权益,还会可能引发系列“案中案”。为避免出现“执行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的局面,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在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利影响。为此,法官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与各债权人进行说明,并耐心释明直接处置该公司资产设备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同时,法官提出一个双赢多赢共赢的执行方案,即引进第三方承租该公司的经营权,租金则用于分期偿还债务。债权人一致同意该执行方案。而后,第三方莫某以每月缴纳租金35万元用于承租该公司经营权,被执行人同意将租金全部用于分期履行偿还借款。

  “放水养鱼”之举,为公司赢得了发展时间。该公司利用来之不易的机会,盘活资产,恢复生产,终于扭亏为盈,经营效益持续向好,并于近期还清了所有债务。

  “法院提出的以租赁形式出租被执行人的经营权所得租金分期履行债务的方案很有成效,我们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为法院点赞!”申请执行人邓某领取案款时说。“我们公司还清了所有债务后,准备扩大生产规模,继续为地方发展作贡献。”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李某信心满满地说。

  “放水养鱼”激发了市场经济发展的生机与活力,逐步形成“水多鱼多”良好生态。以柔性执行将“活水肥鱼”的红利落到实处,这是我市两级法院从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原则出发,巧用执行措施,创新执行理念,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让被执行企业感受到执行温度。

  “清淤排阻”把好“企业动脉”

  “维护区域金融安全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7月5日,债权人广西某投资公司在案件结束后,向桂平市人民法院赠送了这面锦旗,为该院的“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点赞。

  此前,桂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广西某投资公司控股的A公司作为债权人的4件案件中,考虑到涉及执行标的额近9000万元,涉及的企业均是本地知名企业,若是按照常规执行模式开展工作,可能会给辖区经济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而且影响到案涉企业劳动者的就业问题。立案后,该院以“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善意文明的执行方式“清淤排阻”,破局解纷。

  执行法官对执行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排查后发现,A公司作为债权人,还有正在立案审查的8件案件与已进入执行程序的4件案件一样,均为执行标的额较大的案件。面对相关联的12件案件,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执前治理和执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将执行阶段的4件案件和正在立案审查的8件案件进行集中调解,力争促成执行实效。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各方开展“背对背”调解及多方协调工作,促成12件案件的当事人于6月自愿达成一致意见。7月1日,申请执行人对已进入执行阶段的4件案件撤回执行申请,正在立案审查的8件案件也成功化解在执行前端。12件涉企案件顺利化解。

  除痛点、疏堵点、清淤点……是我市两级法院全力开展“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以强有力的“清淤”措施让企业“活”起来,让营商环境“优”起来,现已执结涉企执行案件4589件,累计执行到位6.3亿元。

  “绿色通道”快速助企解忧

  “鉴于双方都同意调解方案,请双方代表签字确认。”近日,港南区人民法院桥圩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200万元股权价款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双方握手言和。

  羽绒产业是桥圩镇发展的中流砥柱。为助推特色产业良性发展,桥圩人民法庭受理涉某羽绒制品公司的纠纷案件后,立即启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力加速助企解纷。

  在了解到被告对合同事实并无争议,并希望法庭主持双方调解的诉求后,主办法官本着有效化解、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原则,向原告说明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和希望可以分期付款的请求,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原告同意被告分6期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并自愿放弃部分资金占用损失,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这起百万元标的额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仅用39天便顺利化解,实现了“一案双赢三欢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市两级法院聚焦案件办理,不断提高涉企案件解纷质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全市法院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的规定》,对立、审、执3个阶段共45个节点,全部进行重构,明确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阶段的节点用时,解决商业纠纷用时从2019年的533天下降至今年的80天,为企业诉讼提供了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余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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