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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彩礼的意义回归于“礼”

时间:2023-12-22 13:05  来源:贵港日报

  “男子给106万元彩礼结婚不到3个月离婚,法院判返还彩礼80万元”。12月11日,最高法、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召开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最高法发布一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闪离”案例,引起公众关注。(据12月13日《精神文明报》报道)

  彩礼在不少地方约定俗成,一般是双方约定成婚时,男方给付女方的财物金钱等。彩礼的给付固然源于我国古代的嫁娶风俗,代表双方家长对子女婚姻的美好祝福,但发展至今,已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化。一些地方衍生出“天价彩礼”等变体,俨然沦为敛财工具,涉彩礼纠纷数量也随之攀升,甚或引发恶性刑事案件。与此同时,既往的司法解释无法适用于上述情况,致使彩礼是否归还以及如何归还留有模糊地带。

  针对这一现状,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为处理彩礼纠纷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其中,共同生活时间、婚姻登记、孕育子女等被视为判断是否返还彩礼的重要因素。这一原则既保护了妇女的权益,也兼顾了双方的利益,体现了司法工作的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

  事实上,整理发布典型案例,既为同类案件宣判提供参考和索引,更旨在传递让彩礼意义回归于“礼”的科学观念,积极倡导公众在生活中践行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

  高价彩礼将婚姻工具化,不仅给婚姻蒙上了阴影,也给一些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破坏了纯朴的社会风气。在某种程度上,高价彩礼已经不再是两情相悦之下的自愿赠与,而是成为了一道无情的屏障和经济的枷锁,让许多适龄青年感到无可奈何。

  让彩礼回归本来面目,不再成为婚姻的“拦路虎”,有关部门一直在行动:2020年,民政部印发指导意见,强调开展对天价彩礼等不正之风的整治;2022年8月,农业农村部、中组部、中宣部等部门发布《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有效遏制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在部分地区持续蔓延;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奉贤区等15地还被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围绕婚俗改革试点主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鲜活样板。

  高额彩礼以及彩礼纠纷既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风俗问题。移风易俗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既要讲求循序渐进、适应一时一地,也要立足社会现实、顺应当下潮流。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倡导“零彩礼”结婚,正合此理,释放了婚姻应建立在三观一致和情投意合基础上的积极信号。相反,索要高价彩礼不仅是对自身人格的矮化,也是对独立自主权的放弃,这既丢失了道德伦理,也抛弃了人格尊严。正如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在自传体小说《断头王后》中所说:“所有命运赐予的礼物,都已在暗中标定了价格。”即使这样的婚姻生效,也难以保证之后的家庭生活幸福和顺。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受制于彩礼?婚姻不该是爱情买卖、物质交换,是时候对待价而沽、漫天要价式的彩礼陋习说“再见”了。(齐德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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