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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丨公共充电车位为何频频被占用

时间:2024-01-25 18:42  来源:贵港日报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快绿色发展步伐,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多。为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政府部门和供电公司以及部分新能源车厂商积极协商,在部分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增设充电桩,这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好事。然而,市民陈先生近日在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市生态环境局南面的两个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车位经常被燃油车占用,导致新能源汽车无法充电。 

  市民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并非个例,市网络问政平台也接到过类似的留言。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现象是否普遍存在?记者就此走访市区多条道路和多个停车场,一探究竟。 

  新能源汽车车主“望桩兴叹” 

  针对公共场所充电车位的使用情况,1月16日,记者走访了东湖公园、马草江公园、新世纪广场、市图书馆、市体育中心等地,发现公共停车场的大部分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用。 

   

  ▲市区新世纪广场附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用。(首席记者陈榕玲摄) 

  在东湖公园北面的12个公共充电车位中,有9个被燃油车“占领”。家住湖畔人家小区的新能源汽车车主陆先生告诉记者:“每天都有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晚上更严重,有的燃油车一停就是一整晚,想给车充电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只能干着急。” 

  记者随后来到东湖公园西面,发现10个公用充电车位,已有9个车位被燃油车、三轮车、两轮电动车占用,其中两辆燃油车已蒙上厚厚的灰尘,显然是长期停放在此。居住在广汇东湖城的邓女士说,充电车位虽然距离小区门口仅几十米,但长期被其他车辆占用,能不能充上电,全靠运气。 

   

  ▲东湖公园西面的公共充电车位被燃油车、两轮电动车、自行车占用。(记者李园园摄) 

  占用充电车位的车辆除了燃油车和老年代步车、三轮车、两轮电动车,还有不充电的新能源汽车。“马草江公园、新世纪广场、市图书馆的公共充电车位除了燃油车占用,还有一些不充电的新能源汽车停放在充电位上。”市民曾女士说,希望相关部门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有效处理占用充电车位的行为。 

  除了公共停车场,记者发现部分小区的公共充电车位也存在被燃油车占用的现象。广西第六地质队小区物业部负责人雷标告诉记者,小区于2021年11月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新建了16个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这些车位是不允许停放燃油车的,但由于小区保安数量有限,难免出现“鸠占鹊巢”行为。 

   

  ▲广西第六地质队小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被多辆燃油车“霸占”。(记者黄远会摄) 

  充电车位被占用影响的不仅是新能源汽车的车主,还有充电桩投资企业。贵港易充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乔光耀告诉记者,其公司建设充电桩,需要投入设备并雇技术人员维护,占用充电车位直接影响公司收入。由于该公司只负责充电车位的设备建设及维护,无管理权和执法权,乔光耀叹着气说:“只能呼吁大家文明停车,不要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 

  燃油车车主亦有苦衷 

  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燃油车车主也有苦衷。在金田路安居市场段、新世纪广场北苑街等路段的公共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用的现象很普遍。住在附近的梁女士告诉记者,新世纪广场附近燃油车车位十分紧缺,在没有车位的情况下,只能将车临时停放在公共充电车位上。 

   

  ▲马草江公园东面的新能源车应急充电临时停车场,燃油车车主无视告示牌,占用充电车位。(记者姜佳坤摄) 

  在马草江公园东面的停车场显眼处贴着两张红底黄字的告示,提示此处是新能源车应急充电临时停车场,非新能源车请到北面停车场临时停放。但是,不少燃油车车主无视告示,径直将车停放在该停车场。16日下午,一名刚将车停放在该停车场的燃油车车主无奈地说:“马草江公园北面的停车场车位很紧张,东面的停车场又大多安装了充电桩,附近没有其他停车场,我的车不停在这里,又能停去哪里呢?” 

  1月17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燃油车车主。大部分车主表示,在停车位充足的情况下,他们不会占用充电车位,在别无选择的时候,他们也只能停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上,但都会留下联系电话,遇上有充电需求的,会尽量让出车位。 

  部分燃油汽车车主表示,目前我市停车位紧缺,如果充电车位空闲着,不允许燃油汽车停放,也会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部门没明确充电车位管理职责 

  有没有相关规定解决充电车位被占用问题呢?记者采访了相关单位。 

  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支持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普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贵港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0—2030年)》《贵港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计划》《贵港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2020—2023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但是,我市目前还未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1月18日,记者随机采访了正在建设东路巡逻执法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的一名民警。民警告诉记者,他们也接到过市民的相关投诉,但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的车辆并没有违反相应的交通法规,对占用非路边公共充电车位的燃油车辆,一般交由充电设备管理方协调处理;对占用路边公共充电车位的燃油车辆,交警会通过电话对车主进行教育并要求挪车。 

   

  ▲燃油车占用建设东路路边的充电车位。(记者蒙思婷摄) 

  市住建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业务科负责人陈志平告诉记者,截至2023年底,我市已有201个老旧小区完成改造,其中62个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安装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由于小区的物业管理不到位,燃油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的现象比较常见。 

  市城市管理局公园事务中心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根据我市现行的公园事务管理办法,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的行为并未违反相关规定。针对燃油车“霸占”充电车位这种现象,公园管理员会在停车场粘贴告示提醒燃油车车主不要占用充电车位。 

  解决占用充电车位的建议 

  据了解,我市目前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2.27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4649个,且两项数据在不断持续增长。但按照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点的管理现状,如不加以规范,随之而来的电动车充电难题必定更加严重。 

  市民韦先生认为,首先,相关部门要出台有关措施鼓励有条件的车主,在小区建设私人充电桩,缓解充电压力;其次,各部门要参考其他省市的先进做法,共同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加强新能源车充电设施优化管理,让充电设施得到充分利用,让新能源汽车车主享受更好的服务和体验。 

  除了健全相关规定外,还有市民建议用高新技术来减少充电车位被占用的现象。比如,在充电车位上安装智能车位锁,通过充电桩专用车牌识别相机识别车牌、车辆信息,由智能车位锁自带的感应系统检测车辆,车辆被识别为新能源汽车后,车位锁自动打开,允许车辆入位充电。针对解决新能源汽车充满电后不及时挪车和无充电需求的新能源汽车占位这种现象,可通过收取超时占用费来解决这一问题,当新能源汽车完成充电后,系统会通过信息、电话等方式提醒车主,并在车辆占位开始后,按照一定标准加收费用。 (记者 姜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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